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,现就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定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2024年7月30日之前入职且未定级的专任教师、辅导员、劳务派遣A类及参A类人员。
二、工作流程
1. 个人申请。10月11日前,各单位相关人员进入人事综合管理系统“教职工定级”版块,对入职以来的岗位工作表现(含师德师风表现)进行自我鉴定,填写后导出定级表,打印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。
2. 单位考核。10月17日前,各单位全面考核教职工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方面的表现。
3. 报送审核。10月24日前,各单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定级表报人事处。
定级表将归入教职工人事档案,请认真填写。
联系人:王老师 67863320 行政楼213办公室
人事处
2025年9月30日